政策发布了什么
2026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文件将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列为九个重点行业,提出从202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文件还提出,2028年起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对铝产业链而言,当前通知明确点名的是电解铝这一上游高耗能环节。
直接适用范围与下游产品结论要分开
电解铝环节的能效和碳效改善,会影响下游铝加工产品的上游排放基础,但一项行业行动并不会自动转换成某个彩涂铝卷、铝板或铝箔的产品碳足迹结论。
采购方如果需要“低碳”“再生含量”或产品碳足迹声明,应继续核对声明对象、核算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时期、原料批次和核查主体。没有这些信息,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单一数值通常不具备可比性。
建议写进采购文件的五类证据
| 采购问题 | 建议索取和确认的证据 |
|---|---|
| 核算对象是什么 | 明确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地点、功能单位以及覆盖的生产批次 |
| 边界覆盖到哪里 | 区分从原料获取到出厂、运输到客户,或完整生命周期等不同边界 |
| 数据从哪里来 | 区分企业实测数据、供应商数据和数据库缺省值,并注明数据年度 |
| 原料如何追溯 | 记录原铝或再生铝来源、批次对应关系、质量平衡方法及相关凭证 |
| 结论如何验证 | 说明采用的核算标准、报告版本、第三方核查范围和有效期 |
彩涂铝应拆分基材与加工环节
彩涂铝的产品信息不仅包括铝基材,还包括预处理、底涂、面涂或背涂、固化、分切、包装和运输等过程。采购文件应说明碳足迹报告是否覆盖这些环节,避免把上游原铝数据直接当作成品数据。
同样,合金牌号、状态、厚度、宽度、涂层体系和成品率都可能影响单位产品的计算结果。比较不同方案时,应先保证产品功能和核算口径一致,再讨论数值高低。
一个可操作的询价表达
采购方可以在询价中写明:如提供产品碳足迹或低碳声明,请同时提供适用产品与批次、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周期、核算标准、上游原料数据来源以及第三方核查状态。若不同方案采用的边界或数据年度不同,应分别列示,不直接横向比较。
这样的表达不会预设供应商必须给出某个结果,却能提高资料的可解释性,也有助于后续审计、客户问询和供应链沟通。
权威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6-06-15
- 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6)》生态环境部 · 2026-06-17
- 我国碳足迹核算通则国家标准GB/T 24067-2024发布生态环境部 · 2024-09-10
常见问题(FAQ)
政策是否意味着彩涂铝产品自动成为“低碳产品”?
不是。通知直接点名的是电解铝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具体彩涂铝产品仍需依据明确的产品、批次、系统边界、数据和核查结论进行判断。
看到两个碳足迹数值时,可以直接比较吗?
只有在功能单位、系统边界、产品规格、数据年度、分配方法和核查状态等关键条件一致时,数值才有合理的可比基础。
声明使用再生铝,是否足以证明产品碳足迹更低?
不能只凭一句声明判断。还应核对再生原料定义、比例计算方法、批次或质量平衡证据、加工环节能耗,以及完整核算边界。
本文依据公开政策文件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产品碳足迹、认证或合规结论。具体产品和批次需按适用标准及采购要求进行技术确认。

